攝影比賽

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榮銜會士授與辦法(草案)

第一章總則

第一條 選攝影傑出人士暨鼓勵會員提高攝影水準,特訂定榮銜會士授與辦法。

第二條 授與榮銜分為三種:

(一)碩學會士 (A.P.S.M)

(二)博學會士 (F.P.S..M)

(三)榮譽博學會士(Hon. F.P.S.M)。

第三條 本會榮銜會士每年提報一次

第四條 由會員提出作品及文件經考銜評審通過,並提請理、監事會議核准後授與。

第二章 碩學會士

第五條 1.凡本會會員得依規定申請碩學會士考銜甄審。經評審通過由學術主委提請 理事會經核議通過者,授與碩學會士榮銜。

2.凡本會會員依「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沙龍簡章辦法」,每月投件 4 張參加本會 攝影沙龍甄選,年度積分逹 60 分(含)以上者,經本會沙龍主席提理事會經核議通過者,授予碩學會士榮銜。

第六條 申請考銜甄審碩學會士之會員,須提申請書及作品,為審議之依據。 (一)、申請書(詳如附表)。

(二)、作品:(彩色或黑白攝影類,選擇一種不得混投)。

提出具有攝影技巧及沙龍作品(14 吋~16 吋)長邊照片 共十二張,並附作品數位檔光碟一份,需經七評審之 半數以上通過者,授予碩學會士榮銜。

第三章博學會士

第七條 1.凡本會碩學會士資格一年以上,經常履行義務者,得依規定申請博學會士 考銜審議。經評審通過,由學術主委提請理事會經核議通過者,授與博學 會士榮銜。

2.凡本會碩學會士依「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沙龍簡章辦法」,每月投件 4 張參加 本會攝影沙龍甄選,年度積分逹 80 分(含)以上,經本會沙龍主席提請理事會經核議通過者,授與博學會士榮銜。

第八條 申請考銜甄審博學會士之會員,須提申請書及作品,為審議之依據。 (一)、申請書(詳如附表)。

(二)、作品:(彩色或黑白攝影類,選擇一種不得混投)。 須提出具有專題性之高度藝術水準與精湛技法的沙龍作品 (14 吋~16 吋)長邊照片共十六張,並附作品數位檔光碟一份, 需經七位評審之半數以上通過者,授予博學會士榮銜。

(三)、曾通過碩學會士之作品,不得用於申請博學會士。

第四章榮譽博學會士

第九條 凡對攝影藝術有高度成就之知名人士,不論國籍與是否為本會有效會員, 其對影藝倡導不遺餘力事蹟卓越者,另對本會會務之發展有顯著貢獻者或連續 為本會義務熱心服務推動會務二年以上,成績卓越有資料可佐證之會員,均可 依照規定,由理事長提請理事會三分之二投票通過頒贈本會榮譽博學會士之榮 銜,以表彰其對本會之奉獻。

第五章 附則

第十條 送審作品,需用卡紙黏貼外不得用木板或鏡框裝裱,否則不予評審。

第十一條 申請作品文件請親送(或郵寄)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會址。

第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的第二個週六評審日,次年一月會員大會頒發證書。

第十三條 申請碩學會士需繳納審查費新台幣一千元,博學會士新台幣一千五百元。 未繳者不予評審,評審通過與否,所繳費用皆不退還(榮譽博學會士免繳) 本會銀行帳戶:華南銀行竹東分行(代號008) 301100102130

第十四條 凡評審通過之碩學暨博學會士皆須繳交證書費貳千元,未繳者視同棄權。

第十五條 凡通過榮銜之作品,如經舉發非本人親自拍攝者,經理、監事會議通過後, 於學會網站宣告撤銷其所獲榮銜。

第十六條 獲選本會碩學會士及博學會士者,倘喪失本會會籍或未繳交會費而喪失有效會 員者,其榮銜亦同時宣告取消。

第十七條 送審作品本會盡力負責保管,如遇不可抗拒之損失時,不負賠償之責;通過 榮銜作品,本會有權作任何方式發表,以廣宣傳不另致酬。

第十八條 凡取得本會博學會士者,需繳交五年會費,方得本會承認此榮 銜及頒發博學會士榮銜證書。

第十九條 本辦法經本會理、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沙龍月賽實施辦法(草案)

一、宗旨:為提升攝影藝術水準及培養攝影藝術人才,並提供同好觀摩與研究。

二、參加資格:依沙龍年度分為兩組,參賽者可選一組參加。

(一)春季組(每年一月至十二月止)。 (二)秋季組每年七月至次年六月止)。

三、作品規格:

(一)參加作品之規格,12吋X16 吋(4800dpi)。

(二)每人每月限四張,須評審前三天先交附投件照片電子檔案(組照不得超過四張,整組以一張計分)。

(三)黑白、彩色照片可混合投遞、題材不限。(黑白、彩色混合評審)。

(四)每張作品應填寫參賽題名、姓名、組合照片請按順序編號、排列。

四、收件: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沙龍主席收,並需電洽沙龍主席是否收到作品電子檔案)。

五、評審日期:每月第二星期六下午二時整。

六、評審地點:新竹縣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產業推廣中心(新竹縣竹 東鎮中山路85 號)

七、評審及計分辦法:

(一)每月由本會邀請五位沙龍評審老師參與評選工作。

(二)每一種獎位之產生,皆用投票的方式,每位評審老師,每輪每張限投一票。

(三)獎項評定標準:

入乙:得二票(含)以上者,即獲得「入乙」資格,並可進階參加『入甲』之評審。

入甲:得三票(含)以上者,即獲得「入甲」資格,並可進階參加『佳作』之評審。

佳作:得四票(含)以上者,即獲得「佳作」資格,並可進階參加『優選』之評審。

優選:得五票(含)以上者,即獲得「優選」資格,並可進階參加『特選』之評審。

特選:得六票者,才可列為『特選』。

(四)積分辦法:特選八分,優選六分,佳作四分,入甲二分,入乙一分(未進階仍保原獎)。

八、榮銜授與:

(一)於年度結束統計成績,凡本會會員積分滿六十分者,授予「碩學會士」榮銜。積分滿八十分,且為本會「碩學會士」者授予「博學會士」榮銜。

(二)佳作以上參加年度決賽,取金、銀、銅各一名,分別頒發精美獎牌乙座(可重複得獎),水準不足可予以從缺,不得異議。投考沙龍中途如有中斷,即視為放棄年度總評權。

九、附則:

(一)需具會員資格才可參加本比賽,作品本會有權在網站(網誌或Blog) 及社群媒體上發表,不另給酬。

(二)參加本會碩學考銜12 張作品並獲得碩學會士者,不得再以同一照片重覆參加沙龍比賽。

(三)投龍之作品,評審佳作(含)以上作品,需沖洗相片參加年度總評。

(四)參加本沙龍作品,本會將妥善保管,但如遇意外或郵寄途中受損,恕難負責。

(五)凡通過博學會士者,須繳交五年年費,方得本會承認及頒發榮銜博學會士證書。

(六)凡參加本沙龍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。

(七)本簡章自民國115年一月實施,未盡事宜得修正後公布實施。

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參加表 年 季組

年月

作者題名

E-mail聯絡電話

地址

公告:新竹獎攝影比賽贊助提案

用光影講述城市故事,攜手打造年度攝影盛事

一、活動宗旨

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秉持「以影像傳遞城市溫度」的理念,將於 2025 年首次舉辦「新竹獎攝影比賽」。本賽事以「聚焦新竹,放眼世界」為主軸,透過攝影師的鏡頭記錄新竹的人文風情、自然景觀與現代發展,同時展現全球多元文化的攝影藝術。期望透過本活動提升新竹國際能見度,並為贊助企業建構品牌與城市緊密連結的公益形象。

二、活動亮點

1. 高規格獎項設計

總獎金 NT$50,000(首獎NT$30,000),吸引各地攝影達人與專業攝影師參與,確保作品水準。

優勝作品將在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年鑑刊出並舉辦實體展覽,打造長效藝文資產。

2. 雙重曝光機會

城市行銷:以新竹為核心,向外延伸至全球攝影題材,擴大活動影響力。

企業曝光:透過線上線下整合宣傳,涵蓋社群媒體、媒體報導、展覽現場等多管道。

3. 深度價值共創

為企業量身打造品牌故事,結合攝影藝術與企業社會責任(CSR),強化公眾好感度。

三、贊助方案

贊助等級 贊助金額 企業回饋內容

鑽石級 NT$50,000 - 全程冠名權(如「XX 企業新竹獎攝影比賽」)

- 官網首頁焦點播出 LOGO

- 頒獎典禮致詞 + 獎項頒發

- 年鑑刊登廣告版面

- 年鑑 5 本 + 會員影展開幕式貴賓席

黃金級 NT$30,000 - 官網 LOGO 露出

- 開幕式 / 頒獎典禮 VIP 席位

- 年鑑 3 本 + 媒體露出機會

銀級 NT$10,000 - 官網 LOGO 展示

- 開幕式 / 頒獎典禮 VIP 席位     - 年鑑 2 本

四、預期效益

品牌曝光:預計觸及數萬人次(含線上社群、媒體與實體展覽)。

公關價值:透過藝文活動強化企業親和力,提升品牌好感度 。

長期影響:優勝作品年鑑將作為城市文化禮贈,持續傳播企業公益形象。

五、合作說明

提供正式收據供報稅,並可協助企業規劃與活動結合的品牌專案(如攝影講座、作品聯展)。

學會將成立專案小組,從提案規劃到成果報告提供完整服務。

立即行動

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

理事長:薛富才 0932-178-967

備註:可依企業需求調整贊助內容,提供彈性合作方案。

期待與您共譜城市與藝術的嶄新篇章!

113年橡棋林攝影群會員攝影比賽取消

今年因為準備立案外拍活動較少,於10/12第二次籌備會議中討論取消這項比賽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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